格鲁吉亚公司涉及的税收及优惠
格鲁吉亚公司涉及的税收
增值税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应纳税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商品及服务,涉及的服务包括咨询、法律、会计、工程和数据处理服务。特许权使用费、商标权费、版权费、动产租赁费和人员派遣费同样应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实行单一税率,税率为18%。对图书、报纸和期刊的进口和销售,金融服务,国有资产私有化过程中国有资产转让,进口用于勘探或开采石油和天然气的设备,公共运输服务,医疗服务,初级农产品销售,土地买卖以及位于自由工业区内的企业之间提供货物和劳务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国际航空和水路运输服务、境内旅游服务等实行零税率。
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含酒精的饮料(包括度数高于1.15度的啤酒,但不包括瓶装容量为50克及以下或10升及以上)、压缩天然气(不包括外管道天然气)、馏分油、从原油中提炼的商品、烟草制品、汽车、移动或固定网络国际通话终端服务。按照应税产品的量(如体积、重量)征收,税率一般为每单位0.15拉里至400拉里不等。特殊的是,移动网络国际通话终端服务每分钟征收0.15拉里的消费税,固定网络国际通话终端服务则每分钟征收0.08拉里。
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格鲁吉亚境内、境外的全球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格鲁吉亚通过常设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PE)开展经济活动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格鲁吉亚的所得也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管是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为鼓励境内外投资,自2017年1月1日起,格鲁吉亚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制,只对企业已分配利润征收所得税(直接适用15%的税率),不再需要通过应税总收入和允许扣除项目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进口关税
进口关税的征税范围为通过格鲁吉亚边境海关进入国内的具有海关关税价值的货物。格鲁吉亚对出口货物不征收关税。根据产品的具体类型,对进口货物征收的关税税率分别为0%、5%和12%。针对进口汽车,按照发动机的容积每立方厘米征收0.05拉里,且在车辆使用期间每年按进口关税的5%额外征收关税。
财产税
财产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分为一般财产税和土地财产税。一般财产税纳税人包括企业和自然人,税率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其中,企业的年度财产税税率最高为应税财产价值的1%,自然人根据家庭收入是否超过10万拉里进行区分,最高税率不超过1%;土地财产税主要针对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征收,基本税率根据行政区域和土地类别划分,每公顷5拉里~100拉里。个人必须在每年5月1日之前提交电子版本或通过邮件发送财产税纳税申报表。如果在截止日期之前向格鲁吉亚税务局提出申请,可以顺延3个月。
格鲁吉亚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为振兴本国经济、吸引外商投资,格鲁吉亚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工业免税区、经济特区和特殊行业等都规定了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为避免双重征税,截至2020年10月底,格鲁吉亚已与5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此外,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格鲁吉亚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就业和恢复经济社会发展。
免税区优惠政策
2007年7月,为吸引外资,格鲁吉亚出台《工业保税区法》,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工业保税区企业在保税区开展经济活动时,享受免征关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财产税等税收优惠。格鲁吉亚还设立免税工业(园)区,截至2020年10月,全国共设立波季免税工业园、库塔伊西免税工业园、库塔伊西华凌自由工业园和第比利斯免税工业区4个工业园(区)和华凌国际经济特区,在免税工业(园)区内,除个人所得税外免缴所有税收。
行业优惠政策
为大力发展旅游业和金融业,格鲁吉亚政府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从2016年开始,投资者在阿纳克利亚-甘姆库里(Anaklia-Ganmukhuri)自贸区和科布列季(Kobuleti)自贸区建造酒店,享受免费使用土地、免缴财产税和企业所得税,免费提供必需的基础设施(水、电、气等)等优惠待遇;国际金融公司从事金融业务或提供金融服务取得的利润免缴所得税。为鼓励转口贸易发展,特殊贸易公司从事货物再出口取得的利润免缴企业所得税。特殊贸易公司限于经申请获得批准的格鲁吉亚居民企业或非居民企业在格鲁吉亚的常设机构,且在免税仓库从事转口贸易。同时,特殊贸易公司还可申请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此外,格鲁吉亚出台法律,自2016年1月起,对在海拔800米以上山区进行投资的企业,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小微商户优惠政策
根据《格鲁吉亚税法典》,格鲁吉亚税务部门制定了小微商户税收优惠政策。小微商户包括微型商户和小型商户。满足未雇佣雇员开展经营活动、年营业额低于30000拉里、库存余额未达到45000拉里、从事政府未明令禁止经营的商业活动的企业,可以向注册地税务部门申请成为微型商户,享受免缴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小型商户如果年营业额低于500000拉里,按营业额缴纳1%的所得税;如果营业额超过500000拉里,则税率升至3%。具有小微商户资格的纳税人,若终止在格鲁吉亚的经济活动时,应在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