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吉亚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

非全球征税,本国收入税率20

格鲁吉亚个人所得税简介

格鲁吉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养老金和保险收入、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工资薪金所得、独立劳务报酬(包括经营收入)及遗产和赠与取得的所得等。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在任意连续12个月内,在格鲁吉亚境内停留的天数超过183天的自然人为居民纳税人;停留天数未达到183天的自然人则为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格鲁吉亚的所得纳税,非来源于格鲁吉亚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取得的来源于格鲁吉亚境内所得负有纳税义务。

格鲁吉亚个人所得税税制采用单一税制,居民和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均为20%,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5%。非居民个人取得来源于格鲁吉亚的其他类型收入(不包括股息红利、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适用10%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特别的,对来自避税港或离岸管辖区的非居民纳税人,取得来源于格鲁吉亚境内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无特殊规定的服务收入,应按照15%的税率扣缴预提所得税。

自2015年1月1日起,自然人向个人、组织或法人实体出租住宅取得的租赁收入,以及销售车辆或者住宅(包括附属的土地)取得的盈余收入适用5%的低税率。

对于某些类别的商业活动,个人可以获得“小企业”身份,并在格鲁吉亚缴纳低至1%的个人所得税。

格鲁吉亚财产税简介

财产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分为一般财产税和土地财产税。一般财产税纳税人包括企业和自然人,税率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其中,企业的年度财产税税率最高为应税财产价值的1%,自然人根据家庭收入是否超过10万拉里进行区分,最高税率不超过1%;土地财产税主要针对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征收,基本税率根据行政区域和土地类别划分,每公顷5拉里至100拉里。个人必须在每年5月1日之前提交电子版本或通过邮件发送财产税纳税申报表。如果在截止日期之前向格鲁吉亚税务局提出申请,可以顺延3个月。